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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品牌承担大责任:时代的新命题
转型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CSR)的认识,是当下中国企业家们关注的热点,并在政府、学界、企业界、公益界等领域引起广泛讨论。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空前激发了中国社会对公益的关心。同年发生的“三鹿奶粉”风波,则让中国某些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CSR),系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
过去30年的改革,使得中国企业成功学会向市场转身。今天,转型期的中国企业又在面临着新的命题——在学会与市场打交道的同时,也得留意自己身上的更多责任——除了赚取利润,还要维护社会公义、承担责任、推动文明、倡导良知、追求生命的完美。
这不仅是时代赋予中国企业的使命,也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不断进步的必然。可以预见,未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必是技术领先、管理先进,并且要对社会负责任的企业;是能将社会、环境以及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成功地融入到企业战略、组织结构和商业经营过程的企业。
社会责任的概念出自西方。它从提出至今,已跨越了三个世纪。在西方世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也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从字面上看,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并不复杂,但它涉及的却是一个核心问题:“企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以美国为代表的传统经济理论曾经认为:企业存在的唯一任务,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经营中追求利润最大化。
今天,这种定义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显然过于片面。在企业天平的两端,除了赚钱,还应有回馈和责任。否则,谁能杜绝单纯牟利而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过量消耗资源能源、环境污染、假冒伪劣、粗制滥造、员工生存环境恶劣等等。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经济理论家和企业家面对工业大力发展所产生的许多负面社会影响,开始正视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
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指出,企业是经济、政治和社会机构,是三种职能同时集于一体的整体。企业的目的和宗旨存在于社会之中,企业是社会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器官”,利润只是企业活动的限制因素——我们不能单从利润的角度来定义企业或解释企业。
德鲁克认为,社会问题对于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社会问题的解决,恰恰是企业发展机会的来源。
回望历史,人类早已从经济发展带来的阵痛中体会到了平衡的重要。今天被奉为人类千年来最重要的思想遗产之一的马克思主义,也正是在这些矛盾最为尖锐的时代所诞生,它的诞生,本来就是为解决资本的扩张与社会公平之间激烈冲突提供方法和指南。
中国改革开放30年,给世界带来了空前的发展奇迹。中国模式走到今天,同样也不断在教训和曲折中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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