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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案,在其总则中明确规定,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同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增强包括企业在内的公民和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
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从此,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从学术辩论,通过法律政策走向了社会关注的前台,科学发展的观念,在高歌猛进的中国企业中迅速成为主流。
全球500强企业,无不把社会责任的履行列入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在今天看来,企业的品牌形象不仅包括漂亮的财务数据和市场份额,更包括它的公益形象、环保形象、员工归属感、社会公众的评价等等。大品牌,更是要有大担当。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对家国天下的责任担当一直在主流思想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倡导“仁者爱人”,并将其仁爱思想推而广之,以至于天下万民。“以天下为己任”成为精英们的根本精神与人生抱负,“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追求,更是激荡着心灵深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不仅为世界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成功的中国模式,更让中国的声音重新回到世界的中心,中国企业的影响力也由此逐渐辐射全球。
然而,在一片唱好之声中,我们确实需要冷静。中国企业是否做好了与世界对接的准备?中国企业在多极化的世界寻找市场,能否避免不必要的文化冲突?我们该如何处理好企业发展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在我们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
中国企业走出去,路途依然遥远。回望国酒茅台在建国后在工业化道路上走过的60年,以及在1998年真正面向市场后走过的11年,我们可以看到,对社会责任的传承,对核心价值观的强调,一直陪伴国酒从小作坊走到大工厂,走向现代企业。
被誉为共和国一张飘香名片的茅台,在利与义的天平上,从不曾忘记身为国酒所担负的责任和使命。蕴藏于茅台血液中的价值观,高度认同这种发展不忘社会责任的模式。
2009年,国酒茅台发布了她历史上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向世人公开昭示了我们对社会责任的认同和意志,总结了我们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1998年后,对国家、社会、员工、生态等各个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和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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