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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控股股东地位
由于国有股转持诸多细节不明朗,不仅仅是操作上存在疑问,具体到个别银行,国有股份的划转,可能还涉及到汇金作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如何确保其控股股东地位、行使出资人权利的核心问题。
以建行为例,建行一季报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汇金和美国银行为其前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8.22%和16.73%。按照国有股转持办法,建行的国有股股东划转之后,持股比例仅略有下降,并不会涉及到控股股东地位的变化,但是能否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则是一个问题。
据汇金与美国银行2005年6月17日签订的《股份及期权认购协议》,美国银行在去年两度行权,汇金分别于2008年7月和2008年11月向美国银行转让了其持有的建行合计约256亿股H股,导致汇金在建行的持股比例下降。
此后,自去年年底开始,汇金曾多次在境内A股二级市场增持建行股份,并且于今年5月,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获得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建行股份,由此,汇金在建行的控股股东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
CBN获悉,有关部门曾对汇金在建行等国有大行中的“角色”做出批示,要求汇金保持“长期绝对控股”地位。这意味着汇金对建行的持股比例至少要保持在50%以上,而目前汇金在建行的持股比例仅为48.22%,在国有股划转以后,可能导致该持股比例进一步下降。
作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和国有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平台,汇金有其区别于一般国有股东的特殊性。根据国务院授权,汇金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一位知情人士称,如何履行好汇金作为国有出资人的使命,保持控股股东地位,在履行国有股转持同时也要考虑到对控股股东地位的影响。
国有股转持办法将对社会公示一个月左右,上述人士表示,在此期间汇金将研究上述问题,意见成型之后会向有关部门反映。(第一品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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